一、GRC构件设计 1、预制构件应按围护构造停止计划,在停止构造计划盘算时,不应斟酌分管主体构造所蒙受的荷载和感化,只应斟酌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载和感化。 2、预制构件及其衔接件应拥有充足的承载力、刚度和**主体构造的位移才能。 3、有抗震计划请求的预制构件,在撤防裂度地动感化下经修缮后,构件应仍可应用,在罕遇地动感化下,构件不得零落。 4、预制构件的计划,在重力荷载、计划风荷载、撤防裂度地动感化、温度感化和主体构造变形影响下,应拥有平安性。 5、预制构件的预埋件、公用衔接件的计划应相符JGJ133-2001请求;衔接螺栓应按国度尺度《钢构造计划规范》(GBJ17)停止承载力盘算;构件与公用衔接件间的牢固螺栓应采取不锈钢螺栓,其直径不得小于10mm,公用衔接件应经由过程焊接与墙体预埋件或钢构件衔接。 6、预制构件内的预埋衔接板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×4mm,并应经热镀锌处置;预制构件的上、下两头衔接板不应小于2个,两侧的构造衔接板每侧不少于2个,距高低端部间隔不追赶180mm,间距不追赶500mm。 7、预制构件应采取高低两头紧固件牢固的方法来停止装置牢固。 8、当预制构件与主体构造间留有较大空间(或预制构件重心离主体构造较远时)可在构件与主体构造之间设置过渡钢桁架或钢伸臂。 钢桁架或钢伸臂与主体构造应牢靠衔接。 钢桁架或钢伸臂应严厉按计划图纸(或经原计划单元检察经由过程的施工图纸)停止施工。 9、预制构件予埋件应在主体构造施工时埋入,预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品级不应小于C20,预埋件地位应精确。 当不前提采取予埋件衔接时,应采取别的牢靠的衔接办法,并经由过程实验肯定其承载力,详细见确认图纸。 10、预制构件单体长度不宜追赶1.5m,单体分量不宜追赶60kg,壁厚不得小于20mm,追赶上述划定,其衔接件强度和数目应从新停止强度验算 想了解更多东莞GRC厂家GRC构件设计信息请关注东莞骏美装饰